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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方式

感謝您在GIBBON 吉朋西服購物。如果您對商品不滿意,我們隨時為您提供幫助。

退換貨

在收到的7天猶豫期間內,您可通知客服人員申請辦理”部份”或”整筆”退換貨,只要仍是全新商品且於7天猶豫期間內申請,我們將協助您退換商品,此退換貨運費將由我們負擔。若您單筆訂單需申請多次退貨,我們將於7日猶豫期過後統一為您處理。若超過7日鑑賞期,則很抱歉無法受理退換貨。
 
商品退回

您的商品退回時必須未使用且條件與您收到時相同,且退貨物品必須是原始包裝,購物發票或購買憑證也需一倂退回。商品包裝需完好無損和附件齊全,不影響商品之二次銷售(吊牌、商標完整未剪,無汙漬、無下水、無修改);若商品有附夾鏈袋、紙盒…等特殊包裝也需保持完整無損一同退回。如有損壞、遺失需另扣除處理費,請留意避免影響您退貨之權益。

可能影響退貨之消費:

  • 組合優惠商品,若只退貨組合商品中的部分商品,您保留的商品將恢復原價。
  • 若退貨未達當時滿額折扣、滿額贈品門檻,折扣、贈品需收回、退回。
  • 若退貨未達免運門檻,退貨商品金額內將扣除訂單應收運費。

若我們確認商品無法受理退貨或非退貨訂單之商品,會以貨到付款方式寄還給您(貨到付款金額80元),若無法聯繫上您,取消退貨商品只保留1個月(辦理退貨日開始計算),逾期商品將直接作廢,請您留意。

不適用7日猶豫期之商品

受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範,若有合理例外情事不適用七日猶豫期時,將根據行政院合理例外情事的規定處理。依據行政院所公布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(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)第二條規定:

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,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,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,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:

一、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
二、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三、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四、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五、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六、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
七、國際航空客運服務。

無法受理退貨之因素:

  • 試穿時,衣物沾有粉妝…等人為瑕疵
  • 非正常試穿,已有使用過之髒污或味道(如香水、煙味...等)
  •  貼身內著類衣物之安心縫線/釘線已拆除(如內褲、襪子…等)
  • 商品已下水、配件不全或吊牌商標已剪(特殊包裝商品請務必退回所有包裝配件)
  • 商品已加工,非本站商品原樣(如繡花、裁剪、打印…等)
  • 活動贈品未退回
  • 超過7日鑑賞期
  • 宅配收件超時
  • 不適用7日猶豫期之商品,如:依顧客要求修改褲長之商品(客製化給付)、貼身內著衣物(基於衛生原則)
  • 網頁如標示【無提供退貨服務】之特賣、福袋、貼身內著衣物(基於衛生原則)

以上恕無法受理退換貨,若為商品本身或運送過程中所造成的污損瑕疵,則不在此限內。

瑕疵品換貨

收到瑕疵或錯誤商品時,請務必於7日鑑賞期內聯絡客服人員協助處理。
瑕疵包含:大範圍破損或髒污、綴飾脫落、版型歪斜等嚴重影響穿著之異常狀況。如為細小線頭或微點、1-2cm誤差、口袋或釦眼保護車縫、洗水效果、運送擠壓皺摺皆屬正常,非屬瑕疵範圍。
 
台灣本島請聯絡客服人員為您服務。離島地區請自行寄回,收到商品後運費將隨退貨款一起補貼給您。(郵資補貼上限為80元)

退款

收到您的物品後,我們會檢查並通知您我們已收到您退回的物品。在檢查物品後,我們會立即通知您退款的狀態。如果您的退貨獲得批准,我們將退款至您的信用卡或匯款至您的帳戶。一般情況下,您將在10個工作天內收到匯款,信用卡退款時間則取決於您的發卡機構。

※ 貼心叮嚀:如因個人因素導致退貨或未領次數過多,本站有權停止提供您服務,歡迎您至GIBBON 吉朋西服實體通路選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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